社保中心作为经办机构,负责为赴上述国家工作的人员出具已在我国参加相关社会保险险种的《参保证明》/《法律适用证明》,作为其在缔约另一国免除相关险种缴费的凭证。
免缴证明有两种申请方式:
1.线上申请
①参保人或单位经办人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②进入“境外免缴申请—境外社保免缴证明个人申请/单位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2. 线下申请
①参保人或单位经办人通过门户网站 (www.mohrss.gov.cn)“ 服务之窗—表格下载”下载并填写申请表。
②申请表至参保所在市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并寄送至社保中心,社保中心对申请表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15个工作日内出具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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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参保须提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记者证》、《南京人才居住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证件之一。有互免协议的还须携带互免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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