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拟设立企业名称
申请人(全体投资人名称及印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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