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同地区补贴不同。
以江阴市为例,被拆迁户搬迁完毕交出旧房钥匙、可以实施旧房拆除之日起至拆迁商品房选房公告通知后三个月止,对在外过渡时间超过24个月以上的被拆迁户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自超过24个月之日起,一律按每月每平方米12元计发(不足2400元/月的按2400元/月计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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