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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书记员老了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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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聘用制书记员只是作为考取编制的一个暂时性工作。没到退休年龄可一直工作,因为有五险一金,将来考上了也能衔接,还是不错的。如果真的考不上正式编制的工作,就这样一直干下去,将来也有退休金。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聘用制、劳务派遣制的书记员。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书记员相似。工作内容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聘任管理。聘用制书记员考试难吗;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是有一定难度的。聘用制书记员采取统一公开考试的方法招聘,并且不限专业,专科以上即可报考。考试分为笔试、机试、和面试三个部分。笔试和机试成绩分别占25%,面试成绩占50%。按照笔试、机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人民法院聘任书记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期满可以续聘。书记员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双方同意续延聘任合同的,如果书记员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新聘任书记员试用期限为一年。聘任合同文本,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第2种观点: 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能转正。聘用制书记员通过招考或者通过人事部门进行转正是可以的。聘用制书记员的具体情况如下:1、聘任制书记员是法院系统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实行聘任制是所产生的书记员职位。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合同管理,由人民法院与有关受聘人依照有关法律签订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2、聘用制书记员考试难度:总体来说不是很难,学历只要大专以上就有资格,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打字速度;3、聘用制书记员在法检都是属于编外人员,虽然有的地方设置初中高级书记员,最终还是书记员,也有地区开始试点从书记员中选聘法官助理,但还是编外人员,不会有任何行政职务。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本办法下发后人民法院新招收的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与本办法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任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再履行书记员职责。

第3种观点: 聘用制书记员只是作为考取编制的一个暂时性工作。没到退休年龄可一直工作,因为有五险一金,将来考上了也能衔接,还是不错的。如果真的考不上正式编制的工作,就这样一直干下去,将来也有退休金。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聘用制、劳务派遣制的书记员。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书记员相似。工作内容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聘任管理。聘用制书记员考试难吗;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是有一定难度的。聘用制书记员采取统一公开考试的方法招聘,并且不限专业,专科以上即可报考。考试分为笔试、机试、和面试三个部分。笔试和机试成绩分别占25%,面试成绩占50%。按照笔试、机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机制(试行)》第九条 人民法院聘任书记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期满可以续聘。书记员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双方同意续延聘任合同的,如果书记员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新聘任书记员试用期限为一年。聘任合同文本,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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